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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反应以及由此导致的预谋要约的执行;(4) 违规投资者取消明确要约。 以此为基础,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MI) 市场和中介关系监管局在第 号 CVM 制裁行政程序的范围内,确定了欺骗操作的一种变体,该变体将遵循以下顺序:(1)在资产虚假流动性的人为背景下插入表达要约,旨在施加买入或卖出压力,同时影响其他投资者的决策;(2) 后续观察市场对重大要约的反应;(3) 随后插入第二次要约,这次是在书的另一端,它攻击了表达性要约,并因此执行了因第一个要约造成的虚假流动性而产生的交易;最后,(4) 取消周期开始时提出的明确要约。 为了清楚起见,并基于假设的实际案例,在最常见的情况下,欺骗将发生在投资者登记以资产平均交易价格出售 1,000 股的要约的情况下。证券交易所。当时,R$0.15。随后,将插入大量。
的操纵性购买要约,并指以低于当时同一资产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价格(假设为 0.14 雷亚尔)购买 10,000 股。此时,考虑到操纵性报价产生的虚假流动性和需求,市场对该资产做出积极反应,因为简而言之,当销售报价数量小于销售报价且价格大于或等于销售报价时购买时,市场知道该资产有需求,并且会跟随潜在的升值。在此背景下,考虑到投资者对故意操纵的反应,投资者取消了操纵性报价,使资产在市场需 手机号码数据 求方面恢复原状,但这一次,操纵性投资者却从谈判中非法获利。在操作过程中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欺骗操作在几分钟或几秒钟内完成整个周期,具体取决于发行被操纵证券的公司规模以及交易所交易资产的流动性。
因此,它被揭露为一种在短时间内产生巨大经济收益的非法做法。 简单来说,投资者在此类操作中获得的收益主要来源于点差带来的差异——相当于操作的“利润”。因此,该收益的计算包括将已售股票数量(1,000 股,如上面的示例)乘以与注册重大要约之前的时刻相关的价差差异(即 R$ 0.15 – 0.14 雷亚尔 = 0.01 雷亚尔)。因此,在分析的示例中,投资者将获得 10.00 雷亚尔 (1,000 x 0.01 雷亚尔) 的收益。 与人们普遍认为的相反,欺骗操作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行为,相反,非法价格操纵在股票市场中一直存在,但由于技术和市场监控手段的进步,这种行为已经被市场识别出来。与主管机构相比,在定量分析供应和数量的非典型变动方面,除了突然的行为(在欺骗的情况下,包括在执行预期报价后几秒钟取消人为报价)之外,它变得更加高效。 受欺骗操作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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